“中国能效标志第一案”撤诉
    2009-10-21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被媒体广为关注的“中国能效标志第一案”前不久正式提出撤诉。 

    由于空调实际能耗与标志不符,广东珠海市消费者李女士将空调厂商告上了法庭。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李女士提出的诉讼。李女士要求被告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和珠海市圣龙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返还空调购买款3500元,并赔偿鉴定费、交通费等各类损失累计33500元。这是我国自2005年实施空调能效标志制度以来,第一桩被正式受理的能效标志诉讼案。 

    原告态度曾十分强硬,在提出诉讼外,还向全国空调消费者发出团体诉讼函,向国家相关部委写公开信,要求处理能效标志造假的厂商,现在又主动撤诉,原因何在?李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是一个普通消费者,没有想过也没有能力要和生产厂家过不去。我们起诉的目的,是要通过这场官司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借全社会共同的力量让生产厂家真正重视起来。我们虽然撤诉了,但这件事并没有结束。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企业,消费者的确是处于弱势地位,官司如果真的打起来,就要从北京请专家,要进行相关的检测,不仅手续繁琐,费用也不低。 

    (林英文)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