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进入“深水区”
探索管办分开有效形式、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等成最大看点
2010-02-04      □记者 周玉洁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3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至此,关系着整个新医改进程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正逐渐步入正轨。专家指出,由于各地政府以及医院间自身情况的差异所至,很难明确规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确凿名单,并且对其的推广也注定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有专家表示,在新医改的一些关键环节上,我国还存在着难以化解的矛盾与困难。这些因素依旧会使新医改接下去的进程中显得荆棘遍布。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教授杜乐勋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关于新医改中提到的‘试点’概念,我认为有一些是在全国范围内铺展开的,比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物加成等。但公立医院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甚至与各医院自身的改制意愿直接挂钩,因此有必要让各地区自行选择其试点。但目前许多不是试点省市的地区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着改制的工作。毕竟公立医院的改制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模式。”

  谈及公立医院的改革,杜乐勋补充道:“在目前我国已存在的一些公立医院改革模式中,实施起来阻力相对小的是对公立医院实行委托经营或是管办分离的管理模式。类似的模式在上海、南京和无锡等地的医院中比较常见。”据他介绍,南京鼓楼医院的模式是把低级医院纳入大医院的管辖范围但并不改制,只是改造;无锡则通过“管办分离”转变了政府的职能,分设了医管中心和卫生局。杜乐勋认为,此次指导意见的通过有益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而加速管办分离,有效减少从前医院在经营建设中难免遇到的“暗箱操作”。

  但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试点开展公立医院改革没问题,但提及“推广”恐怕难度很大。全国成千上万家的医院,政府都提供财政补偿,这种“打补丁”的做法能取得多大的效果有待观察。

  此外,刚通过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中也重申了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来解决。这无疑是民众看新医改时最为实惠的一个亮点。然而顾昕表示,目前所实施的药品零差价并没有取消药品加成,只是把从患者身上的“加成”转移到了政府财政上而已。如果政府不用为医院因为少了“药品加成”的亏损而买单,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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