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
提高我国对国际金融规则制定话语权
2010-03-23      □记者 王宇 姚均芳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日前召开的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工作会上强调,今年要从以下八个方面推进金融稳定工作,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与方向,继续深化包括国有大型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完善中央与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与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能。

  二是密切跟踪后危机时期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金融体系变化,研究探索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进一步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保障。

  三是继续扎实开展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控股公司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等领域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研究分析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和产融结合等问题,提升金融风险评估预警水平。

  四是积极参与金融稳定国际合作,大力推动我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 P)评估工作,继续全面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 C BS)等国际组织的相关工作,有效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五是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金融风险处置和应急管理水平与效率。

  六是更加客观、全面总结国际国内历次金融危机,特别是区域和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和应对措施,加强金融稳定理论学习和研究。

  七是支持金融创新,大力发展金融市场。

  八是强化金融稳定系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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