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立评级机构“大公”进入美国市场受阻
美欲遏制中国获国际资本市场话语权
2010-00-04      □记者 李新民 徐培英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独立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大公”)近日致函《经济参考报》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美国证交会”)于4月14日做出决定,以“大公”在美没有办公室和客户、无法确定其法律框架能否适用于大公为由,将其提交的美国“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机构”资质申请列入拒绝程序。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中心主任江涌等专家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美国一方面大规模收购我评级企业,长驱直入中国评级市场,另一方面却将我评级机构拒之门外,其意在阻止我评级机构跻身国际评级市场,进而遏制中国获取国际资本市场话语权。

  “大公”依法进入美国评级市场受阻

  有材料显示,在国家“走出去”战略鼓励下,我国企业近年来纷纷赴海外融资,但却因评级话语权旁落而被别有用心的外国评级机构严重低估。如何培育中国自主的、具有国际资本市场话语权的信用评级机构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此背景下,大公于2008年7月启动了美国“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机构”申办工作。大公此举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国资委等国家相关部门的鼓励与支持。公司历时17个月完成了从公司管理体制、制度体系、技术体系等各方面适合不同监管制度的国际化改造,形成了包含由一个正本和13个附件组成的申报报告(英文版),并于2009年12月正式提交美国证交会。

  “当时正值美国对金融危机中严重失职的证交会和评级机构改革之际,大公的申请工作经历了美国《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修改过程中极为严苛的审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关建中说,“但大公完整、严谨的评级技术,运营和风险控制的体系,始终让审查无懈可击。”

  然而,美国证交会在先后经过两次“延期批准”之后,于2010年4月14日做出决定,将大公的申请列入拒绝程序。

  记者从美国证交会的函件中看到,美拒绝大公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大公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在美国未设有任何机构,未对任何美国公司进行评级,也未有任何美国公民订阅其评级”。二是“(美)证交会至今仍无法确定在当地适用于大公的法律框架内,大公是否能遵守交易法章节17及相关条款规定的使其簿记和记录可供证交会检查、可制作簿记和记录向证交会提交,以及向证交会提交报告的规定”。

  “大公的申请文件是完全依照美国法律完成的,美拒绝大公的理由荒唐无理。”关建中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你不批准大公进入美国,大公怎么能在美国设机构和开展业务?没有业务,你又怎么能判断大公是否能遵守你的交易规章?”

  意在遏制我获得国际资本市场话语权

  2010年2月,美国证交会曾致函中国证监会,提出对大公进行“跨境监管”的要求,也就是说美国证交会要求依据美国的法律对中国境内的机构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或不经中国监管审查跨境直接调阅全部业务文件;并表示如不允许,将会推迟甚至中断对大公申请的审批。       (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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