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应逐渐纳入政府免费公共服务
2010-08-19      □尹卫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工人日报》报道,济南市物价局日前发布消息,根据该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申请,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将由原先每月13元调至每月26元,并于8月30日召开价格听证会。这一涨价方案引来众多市民反对意见。

  广电部门提出的涨价理由是,济南完成有线数字电视转换工作共投入资金约5.74亿元,预计每年新增运营成本5532万元,经核算数字电视每个终端每月收视与维护成本需25.92元。很“佩服”广电部门的“精确”计算,瞧,人家辛辛苦苦为人民服务,每月每户还要倒赔你10块钱,你还有啥意见呢?

  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全国所有大中城市都在上马数字电视工程,提高老百姓收看电视节目质量当然是好事,可许多地方数字电视刚接通立马就涨收视费,给群众的感觉是广电部门热衷于搞数字电视就是为了涨价。

  还需看到,数字电视经营由广电部门自己办的公司独家操办,形成高度垄断,在排斥竞争和缺乏成本监审的状态下,广电部门自言“成本说”、“亏损说”难以服众。譬如每月维护成本35.92元,不知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而群众所耳闻目睹地现实,各地有线电视管理经营部门都成了“大肥户”,员工享受着高工资、高奖金、高福利。

  同时更需看到,数字电视管理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免费开放应成为政府终极目标。收看电视已成为我国最广泛、参与人群最多的大众文化,成为党和政府传播先进文化、科学文化、文明和健康文化的最有效传媒手段。建设文化强国,政府需要把免费数字电视纳入无偿公共服务体系,由财政买单。这并非很大负担,以济南为例,每年家庭缴纳的电视收视费只有两个多亿,这笔钱政府完全担当得起。如果有困难,可分两步走,暂时收取低微的材料成本,再向免费过度。而动辄将数字电视收费翻一倍的涨价行为显然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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