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2010-09-30     □记者 王宇 姚均芳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人民银行29日发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对境外机构本、外币账户及境外机构与境内机构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区分、单独管理,并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加强境外机构银行结算账户资金流动的监测。

  《管理办法》明确,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需经央行各地分支机构核准,央行将对符合开户条件的境外机构颁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要求境内银行对境外机构的本、外币账户以及境外机构与境内机构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有效区分、单独管理。银行在编制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时,应统一加前缀“N RA”,要求银行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并加强对境外机构银行结算账户资金流动的监测。境外机构银行结算账户不得用于办理现金业务,确有需要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境外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不得转换为外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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