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个税改革应体现公平原则
2011-01-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据消息人士透露,新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该方案对个税制度进行了多处修改,以达到为中低收入者 降 低 税 负 的 目 标 。 方 案 中 ,2000元的起征点可能不会改变,但拉开了税率级次,也对税率作了相应调整。这一消息引发网民热议。有网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上调;也有网民认为,一次分配效率优先,二次分配兼顾公平,个税改革要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

  起征点是否该调整

  有网民认为,如果个税起征点不上调,而最高档税率下调,那就谈不上为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现实的情况是,2000元在很多大城市仅仅够生存的,这个收入在大中城市就是低收入。个税征收不能不分地区差异,实行全国统一价,一刀切。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居民的收入确实比较低;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如果按这个起征点一刀切,可以肯定地说,就等于是在这一地区,全民交税。

  网 民 “ 都 市 印 象 ” 表 示 ,1990年以前800元起征,那时大多数人的工资可能也就500元以下,也就是说大多数人不用交税。通过20多年的通胀,现在2000元和当年200元有什么区别呢?而现在超过两千的人都要交税。某些人说中国90%的人工资在2000元以下,这数据现实吗?强烈建议纳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还有网民认为,有的地区最低工资一次都涨了20%多,还是一年内第二次调,个税起征点不调有点滑稽。

  但也有网民赞成不上调个税起征点。这种观点认为,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工资在2000元以下,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低收入者,如果上调个税起征点,这些人得不到好处,反而让相对富裕的人少交了税。

  税率制定更重要

  还有网民认为,在媒体报道的个税调整方案中,个人所得税将从9级累进税率,调整为5至6级税率,而相应的级距扩大后,可使中低收入者复合到最低的一、两级税率之上,这有利于降低税负。

  网民“石头做的鱼”认为,个税起征点不调整,仍为2000元没关系,但关键是要调整税率。比如,扣除2000元后,0元至2000元部分的税率为0.5%,象征性收税。2000元至10000元部分为5%,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为10%,20000元至30000元部分为15%,30000元至40000元部分为20%等。

  网民“梦想宇航员”则表示,累进税率应当与收入差距相适应。

  应体现公平原则

  网民“千年瑶寨”表示,更值得期待的是如何实现税负公平。网民“话不再多”也表示,一次分配效率优先,二次分配兼顾公平,要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

  有网民说,炒一套房的收入顶一个普通工人干一辈子的,这怎 么 算 ? 网 民 “ 娃 娃 店 主 ” 认为,目前,应除股市所得税外,把所有个人收入都并入个税综合征收,包括利息收入、住房交易收入、红利收入等,不能只让劳动者纳税。

  而网民“牵牛而过”认为,调节个人所得税的诸多因素,除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外,还要统筹财政承受能力。目前,个税收入实行中央和地方“四六”分享比例,个税既是地方收入来源之一,也是中央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2年开始,个人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分享,中央财政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中多得的财力,几乎全部用于对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职工工资发放以及社会保障补助等基本支出项目。如果只赋予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功能,而否定其组织财政的收入的功能,不仅会影响国家对低收入者和地区的转移支付能力,从长远看,也难以发挥其调节高收入的作用。

  (记者 张松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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