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树
2011-03-25      来源:经济参考报

  深圳医保门诊大病待遇扩至所有病种

  □记者 吴涛 深圳报道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日表示,自2月16日起,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门诊的大病待遇已扩大到所有病种,不再仅限于此前规定的17个病种。

  门诊大病待遇是指参保人员个人支付门诊费用超过一定门槛后,由统筹资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大部分费用,个人缴纳较少部分费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黄险峰介绍说,根据深圳市的大病待遇规定,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疗保险年度内自付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的,超过部分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这意味着今后深圳市的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门诊诊治所有疾病时都可以享受大病待遇。但为避免出现双重优惠待遇,享受大病待遇后的参保人不再享受在定点社康中心医疗费用打折的待遇。”黄险峰说。

  此外,深圳市政府近日还提高了医疗保险标准,扩大参保人员在社区就医的优惠范围,实现个人账户家庭中参保成员统筹使用,提高住院床位费标准、年度支付限额和住院时使用特殊医用材料等最高记账标准。

  对于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费,深圳市设定了800元的基金支付限额,并新设置了满七十周岁以上参保人个人账户不足支付后统筹基金支付门槛线。

  广西筹资亿元为农户住房投保

  □记者 张周来 南宁报道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今年广西各级财政将筹资1亿元,全面启动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预计有1000多万农户将从中受益。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陈利丹已代表广西1051万投保农户与中国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在广西农房保险协议书上签字,这标志着广西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全面启动。当投保农户的被保险住房遭受自然灾害损坏或倒塌时,将获得最高1万元的保险赔付。

  记者了解到,作为2011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投保资金将由自治区和市、县(市)财政每年按照8:2的比例,投入1亿多元为1000多万农户每户一处住房投保。整个“十二五”期间,广西每年都将给1000多万农户每户一处住房投保10元。

  陈利丹表示,农房保险在于引导政策性保险参与政府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居民住房灾后重建保障能力。广西是全国第四个、西部地区第一个实现全部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的省份,1000多万户农民将获得保障额度超过1000亿元的政策保障,大约4000多万农村居民将享受农房统保政策的实惠。

  福州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记者 沈汝发 福州报道

  福州市日前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市推进新农保工作,确保2011年年底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

  福州市政府表示,将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在晋安区、连江县新农保试点基础上,2011年将在仓山、马尾、福清、长乐、闽侯、罗源、闽清、永泰等8个县(市)区开展第三批新农保工作,实现全市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

  根据计划,从2011年10月1日起,将对第三批新农保制度实施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到2011年底,第三批开展新农保参保率达90%以上。已试点的晋安区、连江县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开展新一轮参保缴费工作,确保2011年9月底前缴费率达90%以上。

  新农保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自愿选择、自主缴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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