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
市政债可缓解地方融资平台风险
2011-04-19     □记者 方烨 张莫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8日在清华金融高端讲坛上提出,我国应探讨通过发行市政债的方式促进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这也有助于缓解未来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

  周小川说,中国城市化只有二三十年,所以不可能像发达经济体那样完全以收定支,有必要考虑借今后的钱来加速发展。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央考虑到加速城市化是反危机的重要手段之一,允许搭建地方融资平台。地方融资平台被业内很多人士称为“准市政债”。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出现了债务难题。

  “相比而言,我们是不是考虑市政债的方式会更好些呢。因为金融市场可以给债券定价,评价风险,这造成了不同城市的债券是不同的价格,这就形成不同的约束力和评级,有利于防范风险并形成激励机制。” 周小川表示,目前我国已经非常临近这种做法,中央财政已经代替地方政府发债,而且关于市政债的讨论正在人大财经委和学界中进行。

  一旦走入这种新的体制,也有助于缓解未来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按照周小川的设想,现行地方融资平台中,100%依靠使用者收费的模式可以继续下去,进入一个还本付息的自我循环,而其它不合格的项目可以运用市政债这种财政和金融市场的混合工具,作为未来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缓解的一个出路。

  针对发行市政债,有人对地方政府信用的担心。周小川指出,在亚洲金融危机阶段,国内的不良资产问题非常严重,一些农村的金融机构倒闭,地方政府要为它们买单。由于地方财政资金不足,最终是由人民银行通过再贷款的方式给予了支持。“那时候人民银行给地方的贷款数目达到1400亿元,我们最担心的问题是这笔钱后任政府会不会不还,不过事实证明那些资金没有打水漂。”

  之所以取得这一成绩,依靠的是由独立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做出的评级体系。周小川认为,将类似的体系采用到市政债的发行中,可以有效的降低地方政府违约风险。因为一旦地方政府违约,评级就会下降,地方政府再次融资的成本就会显著上升。

  根据央行公开资料,所谓市政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满足市政运转或经营建设需要而发行的债务性融资工具。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责任债券,偿债来源是发行人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收入债券,偿债来源是所发债项目的未来收入。

  针对周小川探讨发行市政债的倡议,多数学者表示支持。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研究员王远洪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发行市政债在国外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在中 国 现 在 最 主 要 面 临 的 是 法 律 障碍。目前我国法律规定,除非中央政府批准,否则地方财政不能进行债务融资或借外债。

  但是中国地方政府在财政上面临着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问题,地方发展财力不足。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每年拨款2000亿元用于解决这一矛盾。但是随着地方融资平台投融资风险暴露,现在政府面临着如何给解决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开正门”的问题。

  王远洪说,从短期来看,由于配套措施跟不上,尤其是财政部门担心地方债务发行过多,最终爆发风险需要中央财政负担,所以即使市政债发行规模也不可能大。但是从长期来看,如果法律约束能够解决,再针对地方发债风险设计出合理的约束机制,可以说是解决地方发展财力不足的选择之一。周小川的讲话,以及各部门目前的相关努力,可以说是朝着预期目标迈进了一步。

  不过也有专家提出质疑。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我国长期看肯定要发行市政债,因为现在市政债实际上已经以种种形式在地方上存在了。但是必须认识清楚,从短期看,更重要的还是把地方已经存在的各种债务进行整理。周小川提出用市政债替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问题,一个可能的考虑是通过地方融资平台融资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但是如果发行市政债,银行的参与成分就会减少。然而如果城市找不到长期财源,根本问题可能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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