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
2011-04-1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让无数眼睛审视庭审

  □吴杭民

  据报道,4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到温县法院听取了焦作中级法院开展涉“瘦肉精”案件审理准备工作的汇报和温县法院、沁阳法院、孟州法院关于“瘦肉精”案件的情况汇报。张立勇要求各级法院审理“瘦肉精”案件要严格依法办案,公开办案,庭审要在电视和网络上直播。

  我们常说,司法当践行“看得见的公正”。要使法院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堡垒”,法院的各项司法活动,必须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考量,这是法治正义的极力追求和必然体现。

  首先,广大公众有权看到大要案的审判,可是,法庭却是容量有限的,而电视、网络可以让各地的公众在任何地方都看到审判。庭审直播,使法官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都处于更大范围的注视、监督之下,一则有助于打破长久以来的司法神秘感,更关键是为了令庭审更加透明、公开,让司法公正能使民众方便、迅捷、原汁原味地“看得见”。

  其次,是充分满足、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类似“瘦肉精”案之类的民生案件,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民众有权知道它的审判和判决的方方面面,而不是只言片语的简单报道。在满足知情权的前提下,民众对司法的监督权才不会成为“空中楼阁”。案件庭审是否公正,案情是否透明,经得起民意的考量,事关捍卫社会的正义。

  当然,大要案庭审直播,还能起到普法教育和警示作用。“瘦肉精”这个10年屡禁不绝的餐桌“毒瘤”,到底从何而来?地下链条怎样秘密生成?随着审判的深入,很多谜团会逐渐清晰。

  其实,早在1998年7月,中央电视台就曾直播了北京一中院的一起著作权侵权案。而在1999年3月,中央台再次直播了重庆綦江塌桥案的审判,更是在公众中引发强烈轰动。21世纪的今天,当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多样,当传播技术更加突飞猛进之际,大要案庭审都应直播,应该成为一种制度,就如同司法判决书都在纷纷上网公开那样,让无数双眼睛能在任何地方审视一场场的公开审判,这将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法律的评价和对司法的信任。

  财产不公开私生活却被GPS

  □吴闻

  党政领导干部8小时外的生活如何监管?重庆市酉阳县的做法是,给干部每人发一部具有G PS定位功能的3G手机,要求他们24小时开机,接受跟踪监督,购机费和通话费由县财政统一支付。拒绝接受跟踪监督或不按时报告行踪的干部,以及在跟踪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干部,按通报批评、责令辞职等8种办法处理。据悉,实施该办法一年来,酉阳县共有82名干部因各种原因被通报批评,其中20人被诫勉谈话。

  毋庸讳言,一些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及生活作风问题,常常与其8小时之外的行为有着密切联系。但重庆市酉阳县的做法,却逾越了权力边界,涉嫌侵犯官员的私生活和隐私权。

  官员拥有比普通民众较少的隐私权,这是大家的共识。一个普通民众的财产、收入、婚姻状况,以及平时与什么人交往、下班后到哪里去等等,是无须向别人报告的;但一名官员的财产几何、收入多少以及婚姻状况,则有必要向组织报告,甚至有必要向社会公开,因为,这些情况对于普通民众是隐私,对于官员来讲则很可能跟公共利益相关。换言之,官员可能与公共利益有关的隐私应当受到限制,有的不再是隐私,这是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作为官员应当让渡的权利,或者说是为官者应当付出的“代价”。

  但是,官员只是拥有较少的隐私权,并非没有隐私权。酉阳县用G PS监管官员8小时之外的行踪,扩张了监管的权力,压缩了官员的隐私权,于法无据,于理不合。官员让渡隐私权是有限度的,不能强制他们让渡所有的隐私权。

  更让人郁闷的是,官员应当拥有的隐私权时而受到侵犯,而官员应当让渡的隐私权却往往没有让渡出来。比如官员财产公开,社会舆论呼吁了这么多年,始终没有落实,有些官员还理直气壮地认为这是官员的隐私,没必要也不能公开,甚至要求老百姓先公开财产。同样,官员家属的情况(职业、收入等)也可能涉及公共利益,应当公开但却没有公开。官员该公开的情况不公开,不该公开的私生活却被“定位”了,不得不说,时下某些政府部门对官员隐私权的认识和保护是有些扭曲和错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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