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刻意隐瞒关联企业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隐瞒潜藏巨大经营风险
2011-08-10     □记者 王文志 肖波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粤水电(002060,SZ)以及其关联企业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大规模毁林违规建别墅群被曝光后,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涉及该项目时,粤水电曾公告称:粤水电与绥芬河市新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但是记者调查发现,新都公司是粤水电大股东和高管控制的企业,确属粤水电的关联企业。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粤水电刻意隐瞒与新都公司关联关系的目的,是避开关联交易的披露义务,规避该交易的决策程序,另外使转移利润成为可能。但是,这种隐瞒存在巨大的经营风险。

  关联企业新都公司

  2010年7月6日,粤水电发布有关《绥芬河市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BT投资建设协议书》的重大协议公告称:本协议的交易对方———绥芬河市新都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但是,记者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工商局调查发现,粤水电刻意隐瞒了与新都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都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董事长兼法人代表为陈宝森(2009年10月法人代表由陈宝森改为杨泽端),杨泽端为总经理,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原股东是:深圳腾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昌实业,出资1125万元,持股75%)、张绍平(出资75万元,持股5%),姚传明(出资150万元,持股10%)、姚永河(出资150万元,持股10%)。2009年4月,公司股东变为:深圳市创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丰源公司,出资1200万元,持股80%)、姚传明(出资150万元,持股10%)、姚永河(出资150万元,持股10%)。2011年1月,新都公司股权再次变更为:广东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75万元,持股65%)、腾昌实业(出资75万元,持股5%)、林利勇(出资150万元,持股10%)、姚传明(出资150万元,持股10%)、姚永河(出资150万元,持股10%)。

  值得注意的是,陈宝森为粤水电监事会主席,杨泽端为粤水电深圳公司总经理,广东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为粤水电大股东;由此可见,新都公司确为粤水电关联公司。

  粤水电一工作人员却对记者表示:新都公司和粤水电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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