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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来源:经济参考报

  湖北省住建厅此前宣布,10月底前仍不能将房价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的城市,应研究采取住房限购等措施。杨红旭对此表示,“湖北表面看似积极,实则在拖延!到10月底哪还用限?地方通过操控均价完全可以调整到位。”

  中原地产、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等业内分析机构根据住建部“5项标准”统计分析,包括廊坊、台州、秦皇岛、哈尔滨、潍坊等多个二三线城市均符合“限购标准”,并预测二三线城市中将有至少20个城市应该出台限购令。

  但是,这些“准限购城市”中的多数城市至今按兵不动。其中,秦皇岛明确宣布不实施限购政策。此前,有接近住建部的相关人士透露,住建部近期在和地方政府约谈限购过程中,大多数城市均认为自己城市房价并不高,不应该被纳入限购行列。

  “二三线城市实施限价无可厚非。”高策地产顾问董事长李国平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限购在于抑制需求,会导致销售量的下降并抑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限价则是缓解需求。限购的初衷是因为房价上涨过快,现在通过限价的方式使得房价稳定下来。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抑制同时可以保证本地市场的合理需求不被限购误伤。”

  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持同样观点。他认为,“二三线城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大多还处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有许多正当合理的需求不应该被抑制,另外当地经济也需要房地产业的带动。”

  事实上,住建部在公布5项限购标准时并非强制要求,该标准文件表示“地方政府可保留对具体标准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并且规定“限购期限可暂定到今年年底”。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拥有很大的变通自由。

  即使住建部有约谈机制,但周毕文表示,“约谈即可谈,说明还有回旋的余地,地方政府如果觉得不能限购就会采取限价措施。”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包括出台限购标准,但是地方政府仍然没有下最后决心。

  “尤其这次让各地政府自己出台限购措施,没有强制性措施和标准,留有很大空间。如果没有强硬措施,接下来随后的一些城市仍不会有多少主动限购,大部分还是会以限价等方式出现。”陈云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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