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载文称,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国家级贫困县秭归巡视20余天,秭归《县委办公室关于解决省委第六巡视组进驻秭归工作经费的请示》(秭办文[2011]58号)中显示,巡视组总共花费80万元。其中,烟酒两项耗费13万余元,外出考察费中旅游费12万余元。
巡视制度,是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制度。说通俗一点,巡视制度就像古代的“钦差大臣”,威慑力巨大。一项制度的好坏,决定于它的实际成效;一项制度的执行成效,又取决于它的执行细节。作为历史还不长的巡视制度,为了防止走偏,真正起到作用,不妨抓住秭归“巡视组的账单”契机,好好解剖一下这只麻雀。
一是巡视组究竟是那些成员,20天究竟巡视了哪些内容,能不能公开巡视组的巡视报告,这直接关系着巡视制度的公信力问题,关系着谁来监督巡视组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努力构建一种长效机制。
二是国家对公务接待等都有相关规定,秭归仅仅烟酒就花费13万余元,是否合规。中央强调禁止公款旅游,巡视组一行耗资12万多元包了艘旅游船游览长江三峡,是不是明知故犯。
三是对于报道中高达113477元的“礼品”、领导购买手机、带走平板电脑等事关廉政的事情,秭归官方没有解释,上级部门应该主动查一查,弄清楚是否确有其事,巡视工作真的需要这些“工具”吗?
四是记者在采访的时候,秭归宣传部门官员说“秭归这个地方太敏感,此事希望内部解决,为此还派出数人到京做工作”,究竟敏感在何处,越是敏感,是不是越应该给群众一个交代。
五是既然秭归县的财政开支采取的是“一事一审核”方式,为何还要把历年及今年以来县委办接待上级领导、外来客人以及来秭归开展对口支援所发生的费用和其它添置办公设备的费用、购买接待酒水的费用等放到一起报销,这种做法是偶然的还是已成习惯。
笔者觉得,对于秭归“巡视组的账单”,应该作为一只麻雀好好解剖一下,用放大镜看看,并向全国通报,以便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