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2012-03-07     □记者 梁嘉琳 李唐宁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6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房产税如何扩围”、“地方政府债务是否全纳入预算”、“今年‘三公’经费预算是否减少”等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谢旭人表示,财政税务部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与上海、重庆一起,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去年初,上海市、重庆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并规定了一定免税面积,对超出标准的面积征税。

  地方债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谈及“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谢旭人表示,坚决禁止政府和政府部门违规担保。同时,抓紧研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逐步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把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制度。

  谢旭人还称,其他的主要措施包括:根据分类管理和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资金的问题。各地要建立偿债基金,统筹运用地方财力,切实做好偿还工作。同时对在建项目区别对待,做好项目的后续融资工作,特别是重点的建设项目。继续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以及银行业融资机构的信贷管理工作。

  增加支持小微企业资金规模

  谈及“财税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谢旭人表示,今年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同时将去年下半年,特别是去年四季度出台的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

  谢旭人透露,今年还有一些新的措施:一是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二是进一步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小微企业推进结构性调整和科技进步。三是设立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地方、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四是要进一步清理各种涉及企业的不合规的收费,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建立涉企收费的维权机制。与此同时,继续研究支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做好对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支持工作。

  今年“三公”经费预算7月后公布

  谢旭人透露,到今年7月份,中央决算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以后,将进一步公布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和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的情况。

  谢旭人说,从2010年到2012年,财政部每年预算安排的时候也都强调,一般情况下按照零增长来安排“三公”经费,同时进一步有所压缩。

  谢旭人强调,除了“三公”经费以外,财政部还把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旅差费用的支出管理等,大力推进“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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