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制度“波及”14家公司
专家认为,将推动主板退市制度改革,上百ST公司或批量退市
2012-04-23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深交所日前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则》”),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规则》的实施将促进创业板优胜劣汰,有14家公司面临退市风险,并将进一步推动主板退市制度的改革,主板甚至有可能出现上百家企业批量暂停上市的情况。

  《规则》显示,在暂停上市情形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在终止上市情形中,新增“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等规定。

  深交所表示,《规则》充分体现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

  针对目前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的暂停上市公司大多数以补充材料为由,拖延时间维持上市地位并重组的情况《规则》要求公司必须在30个交易日内提供补充材料,期限届满后,深交所将不再受理新增材料的申请。

  《规则》还明确,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依据,杜绝以非经常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

  “(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推出,导入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会发挥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优秀公司会得到更多的资金追捧,而绩差公司会面临更多的风险而被投资者所警惕。”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说。

  W IN 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22日,创业板已有69家上市公司公布了2012年一季报。69家企业共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6亿元,同比去年的11.56亿元仅增长了1%。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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