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2012-06-05          来源:经济参考报

  激活民间投资是稳增长关键

  □余丰慧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国内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要做好结构性减税政策这篇大文章。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此放在应对措施的首位,足以看出其重要性,足以看出高层对结构性减税的重视程度和巨大期望。结构性减税要把握两点:一是明确减税对象。主要是针对中小微型企业减税,减轻企业税负;对居民家庭和个人减税,减轻经济负担,刺激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二是对减税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总额度。

  如何让投资这驾马车正常跑起来是关键。这里面最为关键的是,这些投资项目如何投资,谁主导?资金从哪里来?笔者认为,一定要发挥民间资本投资的巨大作用,尽快出台引导民间投资36条细则。政府需要做的是,出台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投资资金从民间资本来。值得欣慰的是,铁路和石油石化投资项目都正在向民资敞开大门。从投资上来说,民间资本应该在这次保增长大戏中唱主角。

  在注重大投资项目的同时,要激活民间个人小项目投资。一个重要措施是实行个人创业零门槛制度,比如:对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者,免除一切费用,三年免除所有税负,并给予一定额度财政贴息的启动小额贷款。这样,即将民间个人小额投资启动起来,又带动了就业,从根本上促进了经济增长。小微型企业是重要的经济力量,关键在于要彻底激活。

  消费这驾马车应该担当保增长之大任。在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上,要抓紧落实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抓紧确定继续支持家电下乡的政策,扩大建材下乡试点范围,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从长远来说,抓紧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提高消费倾向强的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同时,继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百姓大胆消费的后顾之忧;一定要把物价控制在百姓能够承受的范围以内。

  这轮保增长一定要注意几个突出问题:从宏观调控手段上来说,要转变调控方式,把保增长的宏观手段从过去惯性的货币政策手段转向以财税手段为主上,这是其一。

  其二,要以民间投资为主,让民间投资引领市场方向。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国务院提出“启动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一定要防止盲目投资,盲目扩张,一定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这些“重大项目”,切忌通过增大货币、发放贷款方式上项目。

  其三,国务院明确“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两个方面需要强调:把保障性住房、刚性需求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建设,即作为民生工程,也作为发展工程来看待。同时,坚定不移地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特别是旨在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税收、信贷和限购政策。

  收入分配改革大有可为

  □赵海均

  近日,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收入分配权威专家李实在北京表示,备受关注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年底出台,城市职工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将是其中的一大突破。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但必须正视的一个事实是,个体间、区域间、阶层间、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扩大。世界银行的测算表明,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比率是2.5,明显高于亚洲其他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1.5),也高于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值(2.2)。

  社会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原因很多,既有资源禀赋、市场竞争机制、发展阶段性等合理因素,也有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发展不平衡等不合理因素,特别是收入分配中掺杂垄断、寻租、腐败等因素,使问题更加复杂。

  无论是从提高经济效率、增强发展后劲着眼,还是从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和谐发展的角度考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中心问题之一。

  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是一项紧迫的、现实的任务,更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推动多方面改革入手,从多个环节入手,进行系统的部署和安排。在改革过程中,政府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我国现阶段个人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正与收入分配领域内政府行为的失当有着密切关系,这体现为:一方面政府过度干预经济运行,甚至出现行政权力参与要素分配使市场机制遭到破坏,造成初次分配的不公平;另一方面政府再分配功能弱化,不能有效调节收入差距。

  其实,无论在初次分配领域还是再分配领域,政府都大有可为。

  在初次分配领域,除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证低收入者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去除劳动力市场上的身份歧视和就业歧视,加强劳动监察,尽力维护劳动者权益。

  在再分配领域,也就是分“蛋糕”领域,政府则可以通过改革财政税收制度,调节过大的贫富差距。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首先,政府在两个“转移”上加强用力,即“转移收入”和“转移支出”。“转移收入”方面,政府应该加快社会福利建设,增大社会保障范围和力度,在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民生方面增加补助,把国家的财税收入转化为更多的国民收入,更好地改变当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不和谐状况。

  再者,“转移支出”方面,国家应有效调节事关公众的税费、水、电、煤气、公共交通等民生支出。政府应尽快清理和减少针对普通百姓的税费,在水、电、煤气、公共交通等民生支出上不要片面强调“市场化”,而应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推行财政直补(可对公众,也可直补公共部门)。

  此外,政府在关注弱势阶层和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的同时,“控高”工作更需加紧和落实,特别是规范国有企业高管薪酬,财政税收的收缴和杠杆作用也必须加强。

  (本栏目稿件只反映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