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国酒”商标有违市场公平
2012-08-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近日通过国家商标局初步审查,进入公示期,三个月内如无异议即可生效。

  此事一经披露立即引起网民高度关注。不少网民认为“国”字商标获批是利用国家机构为企业做宣传,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有网民表示,欲拉“国”字号大旗的茅台不如在质量上下功夫,成为国人信得过的好酒。更多网民期待,相关部门应该对“国”字头商标慎重审查,规范管理,维护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

  九“死”一“生”广遭质疑

  很多网民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贵州茅台的商标注册申请历程。网民“夏天”表示,7月20日,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一审通过,正式进入公示期。在三个月的公示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为“国酒”。这是贵州茅台第十次申请该商标,此前自2001年至2010年的10年间,贵州茅台曾9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但均未获得成功。

  很多网民对“国酒茅台”商标一审获批大呼意外,表示类似于通用性的名词不能用来注册商标,如果“国酒”给了茅台使用,那么一些烟、茶企业是否都可以申请国烟、国茶?署名“涔涔”的微博调侃,如若开“国酒”商标之先河,恐怕众多中国商标都会申请改名了,到时候,“国奶”、“国肉”、“国油”、“国车”等纷至沓来,岂不泛滥成灾?

  不少酒业企业也集体表示反对,汾酒、泸州老窖、五粮液等企业纷纷认为“国酒”商标获批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也有许多媒体加入质疑阵营,表示“国酒茅台”商标从被多次驳回到初审通过,一定要有合理的理由,这个理由应及时公开,方便公众监督。

  有违公平涉嫌违规

  “国”字商标获批有违市场公平原则,成为众多网民质疑的焦点。不少网民表示,“国酒”称号具有褒奖意义,容易误导公众,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出发应严格把关。也有网民表示,一旦“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成功,势必像“国花”“国粹”一样被当作代表中国的文化元素,但贵州茅台是一家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独占“国”字招牌不但不公,也有夸大宣传之嫌。

  也有网民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进行讨论,认为“国酒茅台”通过商标局的初审违反了《广告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还有网民表示,此事除涉嫌违反法规外,还可能违反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该法规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网民表示“国酒”含义宽泛,可以理解为与“洋酒”相对的称呼,因此不应该被某一酒厂独占。该商标获批,其实质是利用国家机构为企业做宣传。网民“土豆的春天”认为,“国酒”一词属于公共资源,虽然一直与茅台有关联,茅台也一直这样自称,但仅是一个宣传口号,并没有商标化。而放开“国”字商标触及利用国家机构为企业做宣传的“红线”,这对其他白酒品牌是公开的歧视。

  慎重审查 规范管理

  不少网民表示,茅台酒从百姓曾经的“引以为豪”,慢慢成了百姓生活中的一种“向往”。茅台要称“国酒”,首先要走进老百姓生活,在提供质优价廉、高品质的产品上做文章,只有普通民众消费得起才能真正成为“国人的酒”,否则再好也只是高高在上的奢侈品。网民“柏文学”认为,欲拉“国”字号大旗的茅台不如在质量上下功夫,成为国人信得过的好酒。质量信得过,茅台本身就是金字招牌;质量不过关“国酒”也会被市场摒弃。

  也有网民认为,长期以来,茅台酒备受公务接待青睐,价格一路高涨。给茅台贴上“国酒”标签或对控制“三公消费”、树立廉政政府形象构成隐性伤害。

  有网民提出,几年前的“三鹿事件”使得实施多年的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产品制度被废除,这也说明了公权力是不能给企业作担保的,应该对“国”字头商标慎重审查,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记者 夏保强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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