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修改金融机构高管任职办法
2012-08-31     □记者 蔡颖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8月30日,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此份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依然将金融机构高管和董事的持股上限规定为5%。在终止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管的任职资格问题上,增加了新的规定,比如任职资格撤销、失效等终止形式。

  据银监会的数据统计,2011年全国银行业案件发案92起,涉案总金额21亿元,较之上年的89起和5.1亿元,发案率和涉案金额增幅达到3%和311%。银监会指出,其中亦有不少银行案件为地市级以下基层机构的负责人在对公负债、信贷、票据等领域利用职权违规或者违法经营诱发案件。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