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3日获悉,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简称“政研中心”)等单位进行的课题研究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屡创新高;2012年仅第一季度的环境事故发生次数就与2008年、2009年全年持平。此外,在我国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77家上市公司发生了113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高达50.6%的上市公司并未就环境事故进行公告说明。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从紫金矿业污染汀江,到中海油、中金岭南、升华拜克、北矿磁材等公司接连曝出重大污染问题。对此,环保部政研中心与中央财经大学联合课题组在对2003年1月至2012年3月我国上市公司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与股价变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部分上市公司以及监管部门等进行调研和访谈,形成了《环保春风难绿股市》研究报告。
据课题组统计,从2003年1月到2012年3月,我国上市公司环境污染事故每年发生次数呈上升态势。2004年、2005年、2007年事故分别为9起、9起、12起;2010年事故数创当时新高,共14起;2011年事故数再创新高,达到41起;2012年仅统计了第一季度就已经达到6起,与2008年、2009年全年发生次数持平。
该课题组对上述77家上市公司发生的113起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其中有18家上市公司发生多次环境事故,如中海油服等公司,发生环境事故多达7次。在这113起环境事故中,高达50.6%的上市公司并未就环境事故进行公告说明;仅有16.9%的公告在事故发生或媒体曝光两日之内发布;事故1个月之后才发布公告的公司高达9%。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