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办近期或出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医院药品提成将从“暗扣”变“明扣”
将清除药品流通企业并购的政策障碍
2012-09-17     □记者 曾亮亮 实习生 姜韩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国务院医改办近期将出台对药品流通行业变革发展具有指导性的《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业内人士指出,该《意见》与即将发布的新版G 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将对国内药品流通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医药流通承担着引导或组织制造业研发生产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并将药品及时配送到城乡医疗或零售药品终端,保证百姓用药的可获得性和流通药品质量安全的重任。其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制造业的发展,影响百姓健康和社会健康发展。

  据悉《意见》力图解决目前医药流通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是从政策等各方面给予药品流通企业间的并购予以支持,清除并购的政策障碍。

  目前,国药集团、上药集团等药品批发三大集团销售规模占全行业比重已近1/3,前10强占比达46%,前百强占比达73%。但是,自药品流通“十二五”规划颁发后,全国130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的格局并没有改变,企业数量未现明显减少。“全国根本不需要如此多的批发企业,这些企业所赚的钱来自药品加价。目前,药价虚高的关键在于流通环节,要降低药品价格,就要减少流通环节和减少流通企业数量。”该消息人士指出,《意见》有望突破并购中出现的种种壁垒,力促流通企业并购,这将对药品流通行业带来巨大影响。“丝毫不夸张地说,医药流通大变革时代来临了。”他说。

  据悉,药品批发企业真正做药品批发业务的并不多,不少都从事“过票、倒票”(倒卖增值税发票)等非法业务。尽管商务部去年出台的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鼓励并购、“十二五”期间要打造千亿和百亿的药品批发集团,但药品批发企业在并购的实际操作中很难。(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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