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酝酿制定新土地供给条例
专家透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或可上市交易,但短期恐难实现
2012-11-30     □记者 梁倩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至此,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大幕已徐徐拉开,相关配套改革已被提上议程《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土部、住建部、农业部三部门正酝酿制定新的土地供给条例,拟放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市交易,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真正实现同地、同权、同价。业内人士表示,条例出台将改变我国现有土地市场格局,实现农村土地自由流转,有利于平抑土地市场价格。

  全联房地产商会名誉会长聂梅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近日国土资源部曾来商会开调研会,了解能否逐步形成政府供地和市场供地的双轨制。如果这一机制能形成,对未来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平衡发展是一个巨大的动力。

  她认为,未来的改革就是要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形成集体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双轨制,这将有利于降低土地价格,进而对降低房价有好处。此外,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可以加速我国城镇化水平,进而拉动内需。

  “我国现行土地政策是农民集体用地需先被政府征用,后转为国有用地,最后入市进行交易。”聂梅生指出,我国还将在较长的时间内进行土地改革,提高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是动作之一,而在之后,突破农村用地瓶颈的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可以自由上市流转,农民成为农村集体用地交易主体,在不触碰18亿亩耕地红线的前提下,释放农村闲置土地进入建设用地。与此同时,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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