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2012-12-17          来源:经济参考报

  管住“裁判员”有形之手

  □吴黎华

  监管者变身被监管者、“仕而优则商”频繁上演。部分人员在“裁判员”与“运动员”之间的角色转换,固然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司企业本身的合规运行与治理,但对于整个中国证券市场来说,这种权力与市场模糊的边界,无疑会使得监管行为的有效性及公平性受到威胁。

  可资例证的是,虽然公募基金频频出现让人痛恨的“老鼠仓”事件,作为保荐人的券商也频频在上市公司业绩变脸、造假上市、虚假信息披露中扮演极不光彩的角色,但迄今为止,针对上述行为的处罚均指向涉案个人,作为机构的基金券商往往极少需要承担责任,在违法成本“低廉”的情况下,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对于相关监管对象的震慑力可想而知。在这些案例当中,监管者与被监管对象之间的“旋转门”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也让人心生遐想。

  对于原来的监管人员来说,选择下海,可能是仕途面临瓶颈,也可能是受高薪诱惑。但对于接收这些人员的市场主体来说,所看重的,无非是上述人员对监管部门监管重点、政策取向的熟悉以及其在监管部门工作多年所积累的人脉资源。在中国人情社会的传统下,这种权力与市场边界模糊的情况,既可能导致潜在的权力腐败,也可能使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市场的运行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

  中国证券市场诞生以来,虽然发展极为迅猛,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关系始终没有理顺,“旋转门”正是这一矛盾的突出表现。从证券市场监管的角度看,要想使监管主体的监管有效性、公平性得到保障、不受干扰,就必须淡化可能产生的利益诱惑,严格划清裁判员与运动员之间的界限,让市场的归市场,权力的归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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