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基金公司试点“扩军”
2012-12-28     □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证监会日前宣布,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拟再次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范围。

  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正在积极落实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扩大工作。证监会近期还在研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有关工作,积极推动基金产品审核制度改革,鼓励更多资金投资资本市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此次扩大试点范围有利于继续拓宽储蓄资金向资本市场有序转化的渠道,增加机构投资者数量,促进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同时也将为商业银行探索跨业经营运作积累经验。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于2005年正式启动,先后分两批有8家商业银行设立或者参股了8家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态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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