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面临政策门槛
2013-01-16     □赵晶 来源:经济参考报

  H股全流通事宜似乎有些新进展,近日有消息称,证监会正考虑在IP O领域进行H股全流通试点。从政策面看确实有此趋势,证监会2012年底发布《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企业境外上市的门槛有所降低。

  《指引》取消了1999年起设定的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的财务硬门槛,即取消“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等相关要求,只要求拟赴境外上市的企业符合境外上市地的相关要求。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香港一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对R Q FII2(人民币合格境外个人投资者)、推动内地企业赴港上市、Q D II2(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B转H股等领域均有所提及。各项利好都可能落实,横亘在A /H市场间的“柏林墙”已经显现消弭的迹象。

  让中小企业IPO从排队上A股到去H股市场并且实现全流通不难,但要实现H股全流通,包括已上市的存量H股全流通,尚有不少政策门槛。

  所谓H股全流通,是指在港上市的企业所持法人股与国有股可悉数转化为H股交易流通。之所以提出这一问题,是因为1993年第一只赴港上市的内地公司青岛啤酒,受各种因素制约,其法人股与国有股不参与H股上市,即法人股与国有股不被转化为H股。其后,赴港上市的内地企业都循此惯例。

  首先,H股全流通面临外汇结转问题。在包括港股市场在内的境外市场募资,均面临外汇结转问题,也就是说,通过什么途径实现在境外募集资金回到内地。外汇回流在目前需要严格和复杂的结汇程序。但更大也可能更令相关部门操心的是,如果H股全流通了,法人股和国有股套现的资金不回来,就面临国资流失的风险。不解决这个问题,H股全流通仍然是纸上谈兵。

  其次,H股全流通面临存量公司的压力。与内地股权分置改革所面临的压力一样,已经在港股市场上市的存量H股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有市场人士表示,存量H股如果一次性全部放开全流通,会造成A +H上市公司的股东在两个市场之间获得套利空间,这又会引发新一轮的利益分配,不利于市场稳定。

  最后,H股全流通面临实际操作问题。如果H股实现全流通,与A股到底是完全等价,还是需要跟股东谈判达成对价方案?如果最终A H股同价的话,A H股是否可以在两个市场自由配置,或者有怎样的限制和区别?

  不得不考虑的是,如果已上市的H股实现全流通,将给港股市场带来几乎暴增一倍的流通市值,势必造成估值震荡,带来港股股价稀释问题。

  作为一个成熟的市场,港股市场对于H股全流通的态度一直十分开放,相信H股全流通并不会动摇港股的根基。作为正在成长阶段的A股市场,则需对H股全流通持谨慎态度,对各种风险应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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