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区小企业融资环境并未走出困境,反而银行惜贷正在逼迫更多民间融资平台顺势扩张。在此情况下,《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已敲定,并由浙江省金融办上报至浙江省政府。21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这份备受市场关注的《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预计将在10月份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最快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出台。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日,温州市政府再次召集当地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研讨改善融资环境、提振企业信心和振兴实体经济的一揽子措施。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条例》送审稿要求出借人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或吸收他人资金转贷,规定“自然人单笔借款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或者三个月内累计借款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应当向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申请登记。”同时,还对民间融资利率设定了“干预红线”。
“作为我国第一部规范民间融资管理的法规,送审稿有了不少突破。”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周德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比如《条例》送审稿规定48%的民间融资利率为政府干预的警戒线,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借款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且利率超过48%上限的民间借贷,将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借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年化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年化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三倍。超过这些规定利率的,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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