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业营改增试点税率拟定11%
内部测算三大运营商利润将受较大冲击
2013-06-17     □记者 梁嘉琳 张莫 胡作华 北京 杭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16日从财政部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拟将通信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确定为11%,但增值业务收入有望适用于6%的较低税率。

    德勤税务及商务咨询部合伙人曹菲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了解到,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三大电信运营商对此进行过测算,他们认为11%的税率可能会对其利润带来较大的冲击。企业所受影响主要取决于邮电通信行业目前的利润水平和改征增值税后的实际税负率(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上述财政部人士认为,和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相比,三大运营商作为高增加值行业,过去长期适用于3%的营业税低税率,甚至享受差额征税等优惠政策,如今转而按照11%征收增值税,只是从“超国民待遇”回归国民待遇。“过去中国缺资金,所以税收政策对资金密集型行业倾斜,如今为保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税收政策必须转而向劳动密集型行业倾斜。”该人士说“不能为了个别行业和企业,而不顾整个国家战略。”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需要适时将邮电通信业纳入全国试点。他随后透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为尽快出台方案做准备,能多快就多快,力争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出台方案。”

    目前,邮电通信行业的具体试点方案尚未正式出台,但记者从一家大型电信运营商人士处获悉,集团内部已经为“营改增”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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