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市值大缩水蓝筹股成“坑民股”
上半年A股市场大跌12.78%,再度“熊”冠全球,市值缩水了1.74万亿元。中石油市值缩水超过2300亿元,是所有上市公司中最多的,而中国人寿股东人均损失最惨,超过61万元。据统计,位列市值损失最多前五名的中国石油、中国人寿、中国神华、中国石化和农业银行合计市值损失高达7348 .45亿元,占1.74万亿元蒸发市值的41.95%。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满仓中石油。”这可不是笑话。多年来,中国股市上“大蓝筹”演变成了“大烂臭”,成了亿万股民心中难以抚平的痛。随着经济的走软,蓝筹表现背后的产业背景,更让人感到雄起无望。以这前五名为例,两家是能源类公司,三家是金融类公司。前者受宏观经济影响甚大,工业发展陷入缓行减速通道,再想高速发展实在太难;金融业由于近期的资金紧张,更是让人们失去耐心和信心。在此大背景下,投资者如何能对这些股票感兴趣?
多家公司提出股权激励“金手铐”难阻高管离职套现
截至5月30日,沪深两市今年已有49家上市公司提出了股权激励的预案,但上市后,高管所持股份的价值变成几百万、数千万甚至上亿元,股权激励短期化的弊端开始显现,成了个别高管出现辞职减持的动机,上市公司高管的离职事件不断。比如,富安娜高管离职事件继续成为资本市场的热门话题。据悉,继富安娜向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对26名前自然人股东就《承诺函》违约金纠纷一事提起诉讼之后,被告已就此裁定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股权激励曾经被誉为拴住高管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金手铐”。然而“金手铐”并未能阻止上市公司高管的离职潮,多家上市公司和高管之间发生了纠纷。综合来看,这里既有法规上的漏洞,也有股东与高管之间难以平衡的利益关系。例如《公司法》规定在职高管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而一旦辞职即可突破这一限制。《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但由于限制期较短,辞职半年后即失去限制效力。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谁能保证高管不受诱惑? (下转第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