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加油站积极配合政府拆迁
政府却八年未兑现补偿安置承诺
2013-07-12     □记者 洛涛 石家庄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5年3月,河北省保定市一家民营加油站积极配合政府城市建设被拆迁。8年来,当事人为争取合法合理的补偿安置,先后向河北省有关部门、领导,保定市政府、相关领导、部门呈递文字材料48次、126份共计10万余字,保定市先后有1任市委书记、3任市长、4任主管副市长经手,8位市领导共作出批示39次,然而拆迁补偿安置始终没有落实到位,堪称“部门相互扯皮、行政效能低下、罔顾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遇上“最牛违章建筑”耽搁五年

    2005年3月,保定市对七一路高速引线进行拓宽改造,占地2 .6亩的民营企业———蓝盾加油站被列入拆迁范围。当时保定市领导研究决定“先拆迁后补偿”,将加油站部分建筑物和加油设备拆除,占用其土地1.5亩。

    蓝盾加油站在未与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政府拆迁,受到当时的保定市领导表扬,当地新闻媒体以此为典型进行宣传报道。2006年8月,保定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三部门确定了“加油站原址改、扩建安置意见”,“其拆迁补偿计费时间至新建加油站建成并正式营业为止”,保定市政府也批准了这个安置意见。

    由于加油站实施原址改、扩建需拆除南邻———绿萝湾酒店(属违章建筑),而拆除这处违章建筑一波三折,蓝盾加油站拆迁长达8年没有妥善安置,其中有5年时间因为绿萝湾酒店迟迟拆不动所耽搁。

    记者调查了解到,从2005年3月至2009年4月,对拆除绿萝湾酒店问题,保定市前后三任副市长石小琢、曹汝涛、赵常福都作出过批示。从保定市、绿萝湾酒店所在地北市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往来文件中可以看出,由于某些部门和领导态度、立场不坚定,拆除绿萝湾一事在市、区双方的不断博弈中屡次出现变数。

    2009年4月,新华社以《政策与对策的较量———河北保定五年拆不掉一处违章建筑》为题曝光绿萝湾酒店拆除难问题,时任保定市市长于群、分管副市长赵常福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查处和“限期一个月”拆除。然而,在随后的八个月里,北市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互相踢皮球,找理由不执行,违章建筑仍然“毫发未损”。

    2009年11月,新华社再次以《河北保定:“最牛违章建筑”五年拆不动 市长批示八个月无进展》为题予以曝光,时任保定市委书记宋太平、市长李谦、分管副市长赵常福分别作出批示,2010年2月绿萝湾酒店终于被拆除,此时距2005年3月整整5年。

    八年八名市领导批示39次

    自绿萝湾酒店被拆除至今3年多时间,蓝盾加油站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然没有按照程序妥善解决。8年来,蓝盾加油站法人代表于金兰向河北省有关部门、领导,保定市政府、相关领导、部门呈递文字材料48次、126份共计10万余字,先后有保定市1任市委书记、3任市长、4任主管副市长经手,8名领导共作出批示39次,相关单位、部门至今没有认真落实。

    今年1月,蓝盾加油站法人代表于金兰再次给新任保定市长马誉峰呈递材料。2月5日,马誉峰批示:“如属实,请予尽快解决,并将结果报我。”当保定市住建局将相关材料报送主管城建工作的相关领导时,其却以“写得不行”为由退回。保定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加油站拆迁补偿安置意见已获政府批准,早就应该按照法规、程序严格兑现,谁也没想到竟拖了8年,被拆迁企业和我们都耗费了大量精力、物力、财力。这份材料内容完整,该写的都写了,不知道还有哪里写得不行。”

    拆迁补偿费用倍增责任在谁

    蓝盾加油站法人代表于金兰告诉记者,加油站恢复正常经营涉及20多个部门、单位,由于政府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长期没有落实到位,致使企业经营证件在年检过程中常常遇到难题,甚至面临被注销的风险。

    目前,保定市规划局(2011年7月)已经批准加油站原址改、扩建规划设计建设条件,保定市国土局(2012年10月)已经给北市区下达加油站用地指标,同时,市住建局也多次协调并发函至北市区要求落实征地,但北市区表示加油站征地有困难,至今无法组卷上报市国土局。

    此外,关于蓝盾加油站的拆迁补偿费用问题有关部门也在推诿扯皮。当年保定市建设局对蓝盾加油站的拆迁补偿费用有过详细测算,建安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营业性用房租金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征地费、拆除剩余建筑费共6项费用,随着时间的延宕,这6项费用也在不断增加。由于绿萝湾酒店未能及时拆除,截至2006年3月,6项费用为234.46万元;截至2008年12月,增加到426.04万元;截至2009年4月,增加到449.95万元;截至2010年3月,增加到523.42万元。

    尽管,2006年3月、2010年6月,蓝盾加油站分两次拿到了部分拆迁补偿款,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费、搬家费、过渡费等109.92万元;建安费124 .54万元、征地费81万元、评估费0 .4万、清除垃圾费10万元、停产停业损失费17.5万元,共计233.44万元。截至目前,上述6项费用已增加至约800余万元,保定市政府仍欠蓝盾加油站拆迁补偿款500余万元(市建【2013】43号文)。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保定市政府批准的加油站拆迁补偿安置意见,“其拆迁补偿计费时间至新建加油站建成并正式营业为止”,加油站一日不恢复经营,政府财政每天就要多增加一笔负担。据了解,保定市政府办公厅于2011年6月9日提交政府“蓝盾加油站有关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其余因北市区未及时拆除绿萝湾违章建筑(2006年8月至今)而形成的相关费用,由北市区负责协调解决”,遭到北市区拒绝。

    于金兰说:“8年前,我们是积极配合政府拆迁的正面典型;为争取本应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8年间,我们说破了嘴,跑断了腿,成了某些部门和领导脚下的皮球被踢来踢去,家庭财产和身心遭受巨大伤害。”她表示:“政府拆迁致使企业停产停业至今,理应由政府补偿安置,我们不管是保定市财政还是北市区财政负担,上下级政府之间互相推诿扯皮,不应成为拆迁补偿安置意见不能落实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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