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产值将达4.5万亿元,占G DP 2%
国家节能环保产业定调四大领域
后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
2013-08-12     □记者 方家喜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继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工作之后,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发展领域,并推出多方面具体支持政策。据有关方面透露,下阶段,国家有关部门还将从金融财税等方面进一步推出具体工作细则,包括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等。

    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表示“《意见》提出了三大主要目标: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国产设备和产品基本满足市场需求;辐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记者注意到,《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

    “作为一个政策带动性较强的产业,节能环保屡屡得到高层重视,成为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选择。”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巡视员冯良表示。他说,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根据《意见》“十二五”期间需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领域包括:节能产业重点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重点领域、环保产业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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