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业务被叫停
2013-08-22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针对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引发的对于交易系统安全性的担忧,证监会周三表示将对券商程序化交易系统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另一方面,光大证券被要求暂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使用的“铭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是定制软件,目前为光大证券独家使用。铭创公司在与光大证券的合作协议中承诺,自合同签约日(2013年2月1日)起,1年内不向除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以外的第三方销售。据了解,目前有17家证券公司及4家期货公司使用该公司开发的“铭创企业证券投资及资产管理软件”,该软件的功能主要是供自 营 或 资 产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投 资 管理,不具备高频交易功能,与光大证券使用的“铭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不同。

    光大证券仍然处在漩涡之中。当天,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规范自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光大证券暂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相关业务流程、电子系统、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人员管理等体系进 行 自 查 ,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整 改 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待相关问题查明后,协会将依据协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类主承销商管理要求对光大证券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级短期融资券 、 非 公 开 定 向 发 行 债 务 融 资 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类型。

    光大证券说,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在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公司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

    光大证券当天还发布公告说,8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限制业务活动监管措施的决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11月18日期间,暂停公司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公司应及时向上海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与此同时,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期出具报告,判 断 其 风 险 内 部 控 制 方 面 存 在 缺陷,决定将其A A A主体信用等级,光大证券2013年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短期融资券的A -1债项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当 天 , 光 大 证 券 接 近 跌 停 开盘,之后出现巨量买盘推升股价,截至收盘,光大证券跌5.87%,报10 .27元,全天成交量高达144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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