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5吨以上的进口飞机增值税增至5%
2013-09-03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财政部周一发布通知,自8月30日起,对此前所有减按4%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进口飞机,调整为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通知还指出,取消空载重量在25吨及以上但不超过45吨的客运飞机的1%进口关税暂定税率,恢复实施5%的最惠国税率。

    数据显示,近年来飞机进口量增长较快,2013年1月-6月,进口飞机累计增长317架,比去年增长70.4%。安永间接税合伙人王舒告诉记者,增值税和关税增加几个点,大公司可以自我消化,对其影响不大。而目前国内中小航空公司越来越多,抗风险能力也相对较弱,税收调节使得其成本增加,需防范风险。        (赵婧)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