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2013-09-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就整个自贸区金融领域改革的内容可见,离岸金融业务是重点。对此,银监会在支持自贸区内银行开展业务的8项措施中明确,“鼓励开展跨境投融资服务。支持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跨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全供应链贸易融资、离岸船舶融资、现代服务业金融支持、外保内贷、商业票据等。支持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跨境投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跨境并购贷款和项目贷款、内保外贷、跨境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

    通 过 银 行 分 账 经 营 、 独 立 核算,服务对象涵盖区内居民和境外非居民,实质上在区内构建了一个涵盖离岸和在岸业务、本外币一体化、与国际金融市场高度接轨的金融环境。不过,这些业务的开展,监管部门仍将风险防控作为前提,目的之一就在于防止热钱借政策利好大规模入境。

    廖岷认为,对自贸区内的商业银 行 , 主 要 风 险 包 括 , 流 动 性 风险、国别风险、市场风险以及交易对手风险。“现在银监会有审慎监管指标和要求,要根据区内这些风险建立防范的制度、流程、标准。区内银行要建立有效的跨境风险防范 机 制 , 防 止 境 外 风 险 向 境 内 传递 。 离 岸 业 务 最 重 要 的 是 制 度 先行,比如非居民的征信调查风险识别、贷后管理,对银行都是新的领域,很重要的是金融微观基础要扎实,相关监管要求要清楚。区内银行 金 融 机 构 还 要 充 分 利 用 信 息 系统,使银行控制区内展业风险。怎么管理还在抓紧研究,很快有相关制度出来。”廖岷说。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张新亦表示“支持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区内开展离岸业务,对区内的离岸业务要强化监管,区内的各家银行要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流程;简化准入方式,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备;完善监管服务体系,支持探索符合区内,相对独立的银行业体制。要支持区内投资贸易便利化,探索高效便捷的制度。”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涉及整个金融体制,央行即将颁布的政策会覆盖以上4项内容。”张新进一步透露。

    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银监会在8项措施中明确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区内银行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区内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股与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对于自贸区内的银行监管,“银监会将对存贷比、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指标,根据区内银行的实际展业情况进行调整。”廖岷说。

    在不少业内专家看来,在全国金改的大背景下,自贸区内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可以成为样本向全国推广。借上海自贸区成立的“东风”,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当然不能“缺席”。据悉,证监会对自贸区资本市场建设也提出5条支持意见,包括“已同意期货交易所在区内建设国际能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双向投资境内外市场;允许国内企业境外母公司发行人民币债券;一批证券期货机构已申请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自贸区内的衍生品境外交易”。

    “证监会的表态也说明了资本市场需要境外投资者的参与,以此推动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金改的效果,包括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自贸区是搭建国内外金融服务互通的一个平台,实现区内面向国际的金融服务,形成一个与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相适应的金融政策框架。”社 科 院 金 融 研 究 所 一 位 研 究 员 对《 经 济 参 考 报 》 记 者 表 示 , “ 不过,在自贸区试点前期,利率市场化恐怕很难放太开,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也需要一个过程,关键是监管制度要尽快完善,给各项试点多一些空间的同时兼顾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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