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半导体芯片行业的行业整合并购案,却因一纸“小路条”陡生变数而引发市场关注。
日前,清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和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国内芯片企业锐迪科微电子公司(以下简称“锐迪科”)达成最终协议,前者宣布将以18.50美元/存托股份收购后者,收购总价值约为9.1亿美元。
这桩交易是继紫光约4个月前以17.8亿美元收购国内另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芯片半导体公司展讯通信后的另一项重大举措。锐迪科是一家为移动通讯、无线连接和广播通信设计、开发和销售无线系统芯片和射频(RF)芯片的无厂(fabless)半导体公司。2010年11月在纳斯达克上市。目前,锐迪科的最大股东为华平投资集团,华平拥有其38%的股份。据了解,2003年,华平看好国内半导体芯片行业的机会,经过一年的调研,写出商业计划书并开始寻找管理团队,于2004年4月正式创立锐迪科,华平持有68%的股份。紫光此前曾对外表示,对锐迪科的收购有助于展讯通信与锐迪科两家公司实现优势互补。
然而,一项看似没有悬念的交易,却由于紫光被曝“尚未获得发改委对本次收购的预批准”而引得各种猜测。
“发改委对本次收购的预批准”,即所谓的“小路条”,正式的名称是《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报告确认函》。“小路条”制度源于国家发改委2009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有关企业在项目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即境外收购项目在对外签署约束性协议、提出约束性报价及向对方国家(地区)政府审查部门提出申请之前,境外竞标项目在对外正式投标之前,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并抄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 (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