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选71产业集群力挺新兴产业
产业集群将获资金技术等扶持七大板块上市公司受益
2013-12-30     □记者 方家喜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近日从科技部获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首批10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进行评估,并对61家试点(培育)单位进行深度考察。科技部有关人士透露,科技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培育和发展全国70余家创新型产业集群,积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预期在“十二五”末,使近100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集群内的新兴产业对全国工业的转型升级产生牵引和带动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创新型产业集群将在技术、人才和资金等方面获得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七大板块上市公司将受益。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部在2011年就启动了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的“海选”程序,组织实施了创新型产业集群工程,重点在全国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工作,计划在五年内产值超千亿元,成为区域支柱产业。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获批后,将从国家层面大规模汇聚和配置与该产业相关的科研资源、创新资源等向试点聚集,每个产业集群每年将获得5000万元到1亿元的专项资金,连续支持5年。

    “当时,共有30个省市申报了70多个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并在同年12月初步审核通过了41个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的试点培育名单。经过2012年的调研与审核评定工作,最终确定了此次首批10个产业集群。”科技部火炬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志宏表示。

    据了解,科技部制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对创新型产业集群的试点认定和组织管理做出了规定;而评价体系共分三大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分别包括集群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集群收入总计、主导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企业平均R& 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等。(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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