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农业部获悉,截至2013年11月底,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26%左右,全国农村承包50亩土地以上的大户达到287万家,家庭农场的平均面积达到200亩左右。
有分析认为,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开始向纵深推进。2014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在稳定家庭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推进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机制,推动农地资源有效配置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包含三大方面: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二是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为主体;三是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在坚持土地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将是接下来的工作重心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其核心就是“三权分离”:尊重原有的集体所有权,划断农民的承包权,在此基础上保护务农者的经营权。
“改革开放至今,承包权和经营权大部分时间是合二为一的。现在看来,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将成为土地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这意味着农民可以把自己的承包地转让经营,如果需要了还可以拿回来。过去农民不敢随便把地让给别人种,但现在明确了承包权和经营权之后,这样的担忧就少了很多。”郑风田说。
张红宇表示,农地产权是一个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多项权利在内的权利束。各项权利如何设置及在不同主体间分配,对农地制度的公平与效率具有重大影响(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