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刚性兑付“潜规则”不破收场
“诚至金开1号”违约前夜获重组
2014-01-28     □记者 钟源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历时近2年的信托“一号大案”———中诚信托30亿兑付危机或将如期兑付。中诚信托27日就“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发布最新公告称,目前受托人已与意向投资者达成一致。据多名投资者透露,代销方———工行的客户经理已向其提供协议书,签订后投资本金将在31日如期兑付,但第三年剩余的7 .2%利息不能获得兑付。自此,中诚信托违约前夜风险产品得以重组,信托业仍将以刚性不破收场。

    中诚信托在公告中表示,中诚信托于2011年2月1日依照《信托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成立了“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依照信托文件规定,中诚信托作为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的方式运用信托资金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目前,受托人已与意向投资者达成一致,相关投资者可尽快与客户经理联系。

    对此,某信托业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考虑到30亿的盘子,又涉及信托、银行、地方政府和监管层等多方利益协调,中诚信托在最后能找到“接盘者”且能如期兑付,确实不容易。短期内,就整个信托市场的稳定来说,算利好消息。

    不过,接受采访的多位投资者认为,自己的收益将大打折扣。中诚信托在2010年1月31日推出“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管理期限为36个月,募集资金总规模为30.3亿元,年化收益率9.5%至11%。以300万元的起点为例,其收益率是第一年9.5%,第二年10%,而第三年如果只给2.8%的话,整个平均下来收益率7.5%都不到。

    对此,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就目前整个投资环境来说,近7.5%的收益率还算不错。但从长期来看,信托业“刚性兑付”的潜规则不破对整个行业来说不一定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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