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地经营权抵押变担保
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变相突围
土地流转成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新途径
2014-02-28     □记者 蔡颖 林远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20亩农地经营权抵押,换来了30万元的银行贷款。”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镇的农户孙宝君感慨。2月27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已在北京落地,而第一个“吃螃蟹”的金融机构正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然而,现实中,很多地区的政府碍于制度和操作细则不明确而没有尝试,真正有意愿做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寥寥无几。

    邮储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信贷部产品经理杜昆透露,“虽然目前我们在北京市平谷区开展的业务是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并不把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而是作为担保物在合同中体现,这项贷款业务叫作组合担保贷款。”

    据了解,邮储银行开展试点有半年多时间,截至目前共发放了31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总额达1200万元,申请贷款的成功率超过六成。

    对于风险资产的处置,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看来,如果我国实现了农地“三权分离”,经营权抵押给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并不影响承包农户和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经营者到期不能偿还抵押债务,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也不能取得承包方的地位,只能是以土地经营获得的农产品收入或地租收入优先受偿。

    但实际情况是,单纯的经营权抵押在现实中却很难实现。对此,邮储银行计划了一套风险资产处置方案。(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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