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时勇委员:
以过度牺牲公共利益来换取本地经济增长的不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已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因此,建议对地方现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和规范。国家应着眼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上收部分财政补贴政策权限,明确各地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基本原则、权限范围,并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土地出让、税收减免和财政支出方面政策的清理规范。
骆沙鸣委员:
我们不但要关注农民增收的速度和幅度,更要调优农民增收的质量与结构。在我国小城镇建设中,应继续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政策指导思想,应注重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城镇化对三农的反哺带动作用,确保产城联动、粮食安全、一产三产化和加快农民持续增收。
赵晓勇委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呼唤国民基本住房保障,以配租、配售、提供租赁补贴等方式为住房困难者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并为保障房建设提供资源配置保障。建议国家开展国民住房普查登记,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尽快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国家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通过“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保障国民基本住房。
王建沂委员:
目前,区、县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具备一定的客户群,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三会”治理制度,具有一定的资本金能力。同时,它的主发起企业在所属区域内经营情况良好,企业都具有一定的实力。建议以自愿为原则,以区、县为单位,联合区域内的金融担保公司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区域内依法合规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区域性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
李卫华委员:
建议加大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力度。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支持民间投资项目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在条件比较成熟的领域重点突破,尽快推出一批有利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示范项目。推动铁路、石油等具备市场化经营条件的行业领域,通过开放产业链若干环节、增值服务剥离与分包等方式,为民间资本打开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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