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研究工作已纳入全国人大工作议程。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税收法定”问题时表示,全国人大将更好地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重点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她透露,全国人大正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傅莹的表态对于房地产税立法来说,是积极的信号。与此同时,房地产税立法意味着将以更高层面调整相关关系。房地产税与之前的房产税概念并不完全相同,在立法之前,房产税试点扩围或暂缓。
据傅莹透露,当前社会上广泛关注的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立法工作,目前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推进中,并将注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傅莹表示,现阶段中国18个税种中,仅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3个税种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而其他15个税种则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
傅莹说,未来全国人大一方面将尽快推动此前授权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具备立法条件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对于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推进房地产税的表态,传递出了积极的信号。他认为,傅莹有她的身份所在,不会凭空做出上述表述,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在人大层面已经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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