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定价不能成为价格歧视理由
2014-04-09     □赵晶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上周,中国移动在香港的68元“超值”套餐,被内地网民质疑为消费歧视。随后,中国移动辩称,和内地相差良多的套餐内容,属于跨国企业正常的区域性定价策略,并非消费歧视。

    中国移动在香港的68元套餐包含1700分钟通话,10000条短信,上网流量不限。在内地,中国移动推出的相似价格的套餐则与上述香港套餐相差较大。例如,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推出的88元档位上网套餐包含200分钟通话和300M流量。

    要搞清楚到底是区域性定价策略,还是价格歧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论证过程。中移动之所以敢于用区域性定价来应对媒体质问,也在于区域性定价和价格歧视之间的界定比较模糊。

    所谓区域性定价策略,是企业要决定对于卖给不同地区(包括当地和外地不同地区)顾客的某种产品,是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还是制定相同的价格。这和产品在当地和外地不同地区所产生的各种成本有关。在生产型企业的区域定价策略中,很容易判断决定价格因素的成本有哪些,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价格销售是否有合理性。但类似中移动这样的运营商,其产品并非实体,成本也不能按照传统型生产企业进行分析,很难界定价格出现差异后,到底是歧视还是客观现实。

    价格歧视则是一种垄断定价行为,是垄断企业通过差别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一旦卖方形成了垄断,就很容易形成价格歧视。其表现形式是,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

    在价格歧视中,最常见的是三级价格歧视,即垄断卖方对不同类型的买方收取不同的价格,买方的需求价格弹性越大,卖方收取的价格就越低;买方的需求价格弹性越小,卖方收取的价格就越高。通过这种方法,垄断卖方就从需求价格弹性小的买方那里榨取更多消费者剩余价值。

    在关于中移动香港和内地套餐价格差异的讨论中,不难看到,中移动在香港处于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目前,除了中国移动,香港市场上主要的移动运营商有五家,运营商们在资费套餐、服务内容上,不得不物美价廉。而中移动若要在激烈竞争中求生存,必得随行就市,从资费、服务上投消费者所好。而在内地,虽然已有三大运营商,但都是央企背景,资源相对垄断,竞争也远未达到白热化程度。这给了中移动相对高资费的空间。近期坊间热议的上网流量过期作废等垄断政策,归根结底,均源于运营商垄断。因此,香港用户的需求弹性大,中移动不得不俯就消费者的需求降价促销;内地用户的需求弹性小,中移动就有能力收高价。

    无论是区域定价还是价格歧视,中移动确实在内地和香港遇到了不同的市场竞争模式,并因此采取了不同的定价策略。而内地的定价策略,又确实是基于其相对垄断地位形成的。如此情形,用“区域性定价”恐怕是解释不通的。

    中移动2013年的财报显示,中移动当年净利润为12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这也是中移动15年来首次净利润下跌。主要原因是移动互联网的崛起,使得中移动传统的语音、短信和彩信服务的收入大幅下降。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中移动如果还是对内地用户提供价高质次的服务,恐怕净利润还会进一步下跌。

    说到底,价格歧视带来的盈利固然短期内形势喜人,但长久地看,却是一个企业走向没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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