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央行牵头起草
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即将公布
2017年建成全国统一的金融、工商、税务、交通等信用信息平台
2014-05-05     □记者 方家喜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据了解,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牵头下,最近,由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完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送审稿)》(下文简称《纲要》)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纲要》提出,下一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按照“一套组织体系、两个顶层设计、三大关键举措、四大重点领域、五大推进载体”全面展开。其中四大重点领域是指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

    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表示“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围绕上述四大领域展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这样就在信用体系建设最具指导性的文件中确定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将纷繁复杂、涉及面广的信用建设归纳到四大基本类别中。”他表示,最近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等改革快步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列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以期相关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据了解,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分解为三个阶段完成,即2014年6月前、2015年和2017年,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与配合的中央部委,权责清晰(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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