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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为土地流转与电子商务的结合,“聚土地”项目涉及投资方、当地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淘宝用户。在项目运作的同时,投资方浙江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农民签订流转合同。截至目前,投资方已与瀛洲镇、伏岭镇、长安镇的湖村、龙川、仁里等行政村的近300户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期限一年。

    关于土地流转的运作,董建成表示,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前提下进行,流转主体是浙江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而合作社主要从事生产管理,负责提供农产品。“我们跟农民谈,先流转一年,假如明年还要继续流转,应优先流转给我们,价格到时再定。”

    “根据土地质量,我们付给农民800元左右的‘年租金’。”浙江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务总监章新光说,该公司将订制的私人农场的蔬菜、粮油种植委托给合作社。而合作社雇佣当地农民耕作租出去的土地,农民每个月可获取2500元左右的“工资”。

    一位分析人士告诉记者,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农村闲置土地逐渐增多的大环境下,为避免耕地浪费,政府鼓励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而绩溪县采取的电子商务加土地流转的模式正是对文件精神的一种实践。绩溪县相关文件规定,对连片流转农村土地规模50亩以上,一次性奖励100元/亩,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而当地对兴合电子商务公司也给予了此项奖励。

    另据绩溪县农委主任周道清表示,根据约定,认购的用户到绩溪旅游还有免门票、免住宿的待遇。绩溪正探索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相结合的模式,而这个项目符合该模式。

    对此,华东地区一金融监管部门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将鼓励金融机构介入,因为互联网订制私人农场项目将农业和旅游等业态相结合,金融机构可考虑通过景区经营权质押等方式予以资金支持。

    另外,上述金融监管部门表示,农业部门将做好土地流转登记工作,及时发布该项目已流转的面积、实际租种面积等信息。各监管部门及时关注项目销售情况,避免出现网点“销售”面积大于企业实际已流转面积,造成资金“虚化”“异化”等问题。

    据了解,农产品保鲜问题成为项目实施中最突出的难题。董建成说,根据约定,4月底前要发出一批青菜。青菜已种植出来,但经试验后发现,很难邮寄到用户手里。如采用真空包装仅保鲜10个小时左右,加氮气包装也就保鲜20个小时。而从采摘到打包、邮寄到用户手里远超过时限,无奈之下,只能跟用户如实解释,改发其他品种农产品。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农产品电商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流通环节,如果没有强大的冷链物流实力支撑,经营风险会相当大,农产品电商的竞争力可能还比不上农产品批发市场。而好的冷链物流体系又需要相当大的投入,没有一定规模的电商是建立不起来的。另外,由于这种经营模式涉及多个主体,利益分配机制的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都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有待在实践探索中逐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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