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基药采购实现公立医院全覆盖
□记者 鲍晓菁 合肥报道
记者27日从安徽省卫计委获悉,安徽省2014年的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由过去的医保药物调整为基本用药;药品采购机构从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扩大到城市公立医院,基药采购实现了公立医院全覆盖。
2014年3月,安徽省卫计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适用于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各类医保的安徽省基本用药目录(包含1118种),实现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和职工三种医保的用药目录统一。
安徽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称,安徽省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覆盖的基础上,细化了省基本用药、国家基本药物和高质量类型药品3个使用比例:基层卫生机构、中心卫生院、县级医院、省市级医院的基本用药比例分别为100%、90%、80%、70%以上;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必须为100%、70%、50%、30%以上;采购的价格较高的质量一类药品不能超过药物总采购量的10%、20%、30%、40%。
据介绍,安徽省2014年度药品招投标除了沿用“双信封”制度之外,还制定了3条刚性限价措施,将该省2012年县级医院机构采购中标价、社会药店零售价、周边省份最近一次中标价作为参考价,取其相对低价,对于竞争不充分包括独家垄断产品,限定为政府指导价的82%。对于纳入国家低价药品目录、安徽省廉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国家定点生产的7种试点药物,在技术标入围后,直接挂网实施国家指导价,由医疗机构自行采购。
医药界人士认为,安徽省此举体现了药品质量在招投标中占有更大权重,能够防止“唯低价中标”情况发生,有利于一些大药企的优质药品中标。
山东:确定225家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
□记者 席敏 济南报道
据山东省财政厅28日介绍,山东省近日完成省级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工作,225家饭店中标,大部分为四星级及以下定点饭店,明令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不采购定点饭店。今后3年,山东省级党政机关召开会议将在中标饭店中选取。
据了解,山东省财政厅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公开招标采购省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并按照属地原则委托各市财政局进行。采购以市级政府所在地的城区饭店为主,兼顾部分县(市)级城市饭店。在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不采购定点饭店。
经过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向供应商公开需求、抽取专家评审、向社会公开采购结果等公开招标环节,山东省最终确定225家饭店为省级党政机关2014年至2016年提供会议使用场所。接待一类会议的119家,接待二类会议的139家,接待三类会议的204家。定点饭店大部分为四星级及以下饭店,其房间、会议室等协议价格,均控制在省级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之内。
目前,山东省财政厅已委托17市财政部门与所有确定的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定点饭店凡是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会议的、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的、服务质量差的、被会议举办单位有效投诉并经查实的,以及提供虚假发票的,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将取消定点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定点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