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营改增税率或定为11%
专家称房地产商盈利将受影响,建议出台过渡政策
2014-06-03     □记者 赵婧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随着2015年年底全行业完成营改增的期限渐近,尚未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已经纷纷着手准备。《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目前财税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对房地产业进行营改增调研,房地产业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后税率很有可能为11%。对此,有专家表示,如房地产业价格上升空间有限,营改增后房地产商的盈利将受到影响,日子恐将更加难过。

    据记者了解,财税部门和房地产商关于营改增的沟通早在2013年年底就已经开始,一些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已经按照不同的政策假设对收入、成本、利润等进行分析和测算。今年三四月间,万达、万科、碧桂园、中粮等一批房地产企业已经将自己形成的调研材料交给相关财税部门。

    据业内人士介绍,很多调研细化的程度很高,不过目前主要是收集房地产行业的信息,调研还处于初期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尚无定论。

    不过,记者了解到,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很可能同时纳入营改增,并适用11%的税率。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间接税合伙人梁因乐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安永的理解,我们认为金融、建筑业和房地产最迟应该会在明年下半年同时纳入营改增。”他解释道:“因为很多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来自金融机构,如果没有同时开始营改增,会对上下游链条的抵扣造成一定压力。”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因为建筑业的税率在财税【2011】110号文中规定为11%,所以房地产应该会与之一致,税率也应该是11%。梁因乐也告诉记者:“建筑安装、房地产业比金融业简单,根据营改增前期文件及营改增从开始实施到最近入围行业的情况,建筑安装及房地产业是比较有机会按照11%的税率缴纳。”     (下转第二版)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