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布优先股细则
2014-06-13      来源:经济参考报

    深交所6月12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点期间,深交所优先股主要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通过交易系统采用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公开发行优先股的,适用深交所《资金申购上网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优先股上市交易门槛与普通股、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保持一致,要求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上市申请审查适用上市委员会“特别程序”。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采用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协议平台转让。       (吴黎华)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