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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实际上,村级担保合作社筹集的资金相当于贷款的风险基金,存放于农信联社,会被单独设立账户。并且,农户和担保合作社之间也需要签订一个权证抵押的合同,相当于该中介机构把农户的林地经营权这一担保品来做一个反担保,以便控制自身的风险。如果某个借款人贷款出现了问题,最后需要处置林地,那么就由担保合作社将该借款人的林地流转给其他农户,以解决以往林地抵押的变现问题,为农信社降低不良风险。

    不过,陈义达也坦言,推广村级担保合作社模式也存在一定难度,关键需要村委会的支持。同时,开展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也需要丽水市当地政府的支持,包括风险处置问题,另外,还会涉及一些财政补贴,比如农户可享受林业部门对林业贷款贴息3%的优惠。

    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信贷管理的王康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试点初期我们对单个农户的贷款额度都控制在10万元以内,授信期限是1年,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而以往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88%。如此一来,农户的贷款成本大大降低,按10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一年可以节省利息支出4080元。如果算上贷款贴息优惠,还可以节省利息支出3000元。”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成立村级担保合作社的模式不单是龙泉市有意尝试,丽水市松阳县农信社也表示正在研究推广这一模式。松阳是浙江省乃至全国重要的茶叶种植地“对单户农户进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人工和管理成本都比较高,如果能够建立一个村级流转平台也能够帮我们分担风险。”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管信贷的一位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不过,记者也从多方了解到,相对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当地村镇银行、农商行对林地经营权的做法依然谨慎。“我们做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还在起步阶段,因此仍采取对单一农户授信的方式,通过当地林业局对借款人的林地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评估价值的30%额度授信,一般少则30多万元,目前最多的一笔是88万元。基于风险考量,利率上浮较多。但是,随着与农信社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我们将来也会在模式上创新。”浙江龙泉民泰村镇银行市场管理部副总经理黄金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有业内专家认为,目前对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以及抵押资产处置方面,金融机构都还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村级担保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资产变现问题,绕开法律和制度对土地经营权抵押的障碍,但这类机构的设置并没有统一的规则,不排除会存在道德风险,那么对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而言,信贷投放之后的后台监控和风险管理能力就带来了更多的考验。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省龙泉市已经在去年底出台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意在解决林业经营者的权属证明的难题,实现林地流转融资。丽水农村金改两年来,在抵押模式方面,这些政策和目前金融机构的多种尝试,都给未来“三农”贷款以及土地经营权抵押在选择上带来了更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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