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等行为的惩戒措施,自2014年7月1日零时起,凡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老赖”,将无法购买机票乘机。据统计,仅7月3日当天,民航售票系统就拦截400多名“老赖”购票,拦截次数4481次。
法院向相关部门推送名单“老赖”无法购买机票
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限高令”(亦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也有限制“老赖”坐飞机的规定,但因涉及多个部门且各部门系统未与法院联网,这些漏洞常被“老赖”利用,普遍反映具体操作有难度。一些“老赖”被债主或法官发现乘坐了飞机已经是事后,且仅少数被追究了责任,有政策法规却难以限制“老赖”高消费的情况依然存在。
此前,限制“老赖”坐飞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果打听到“老赖”要外出的消息,可与法官赶到机场,申请拒绝其乘机的限制,阻止“老赖”坐飞机。二是法院允许申请查询文书,通过民航系统查询,可查询其坐过飞机的记录,再申请对其惩戒。但是,这些行为往往是事后,而且操作麻烦。如今,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老赖”,根本就无法购买到机票。
今年年初,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八部门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
首批推出的惩戒措施有三项: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向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各企业、单位、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仅仅崇尚信用还不行还要有失信惩戒机制
何谓“老赖”?
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欠债不还钱的“无赖”。“欠债还钱”就是中国民间最悠久最朴素最直白的信用规则。所谓信用就是一种信守承诺的责任,就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之后果负责的道德。信用既是个人的一种品性,同时也是社会的一种德性。由于信用往往与利益息息相关,因而恪守信用也就是既尊重他人利益又维护自身利益。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人们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在有关市场经济的各种口号中,“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无疑是最能彰显市场经济本色的口号。市场经济是最为典型的信用经济,信用堪称市场经济真正的道德基石。诚实信用不仅是优良美德,同时也是法律之道德底蕴甚至成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信用是公民和企业立身之本,是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无形资本”。要从根本上解决愈演愈烈的社会信用危机问题,除了重视以崇尚“信用至上”为核心理念的道德说教之外,更为重要的还是应当建构维护信用的制度,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诚信奖惩机制。
愈演愈烈的“老赖”现象是社会信用缺失症的突出表征。欠债者花天酒地,讨债者濒临破产,“站着借钱跪着要账”,欠债者比讨债者还理直气壮,这种咄咄怪事折射的正是社会信用和信用惩戒机制的严重缺失。信用缺失仍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一大软肋,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深化经济改革和完善经济体制的必由之路。
实践证明,一旦对“老赖”动真格的,失信行为就会明显收敛。解决诚信缺失问题,还需要大力彰显司法的权威,用司法的威慑力倒逼“老赖”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和不愿失信。治理“老赖”规避执行问题,既需要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也需要刚性的司法制裁措施。
对严重规避执行的行为,可以依法适用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建议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严重的拒不执行司法裁决文书的“老赖”,适用拒执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规避行为的严重程度,明确所应适用的不同制裁手段,情节轻微的,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的规避行为,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移送侦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治理失信不能光靠法院需要全社会参与
从根本上讲,“老赖”现象需要社会治理。“老赖”规避执行不是一个孤立的司法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遏制规避执行不良现象,也不能让法院一家孤军奋战,而要全社会总动员,法院和公安、银行、工商、税务、证券、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密切合作,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形成打击规避执行的合力。
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道德、舆论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多种方法,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治理“老赖”现象需要八部门的联手合作,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像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一样,建立“老赖”规避执行线索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奖励公众积极举报“老赖”的财产线索和藏身线索等。只有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形成遏制“老赖”规避执行的合力,真正让“老赖”寸步难行且无处遁形。
让“老赖”无法购买机票乘飞机,就是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要通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是失信惩戒机制,彰显司法权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真正守信者处处收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