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央企入围国资委四项改革试点
一些关键性权力下放到试点企业董事会
2014-07-16     □记者 杨烨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们正在等待国资委下发具体的文件,然后根据要求尽快制定方案并上报。”中国节能环保公司董秘朱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该公司将在市场化选聘和高管薪酬激励机制方面进行积极尝试。

    7月15日,迟迟未公布的国资改革试点方案终于落地。国资委选择包括中国节能环保公司在内的六家央企进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董事会扩权和派驻纪检组等四项改革试点。

    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将开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而新兴际华集团、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和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将进行由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国资委将在央企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透露,国资委已经专门成立4个专项小组,由国资委改革局、产权局、改组局和国资委纪委具体负责,分管委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试点方案经专项小组研究后提交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成熟一个、实施一个。这次试点没有设时间限制和批次,下一步国资委还将陆续把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同时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完善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用来指导和推进全国的国企改革。

    对于试点的6家企业,除了统一协调和领导外,国资委将在政策层面给予支持,特别是将进一步减少出资人代表机构管理事项、落实董事会职权,充分发挥企业改革主体作用。

    “在不越法律法规红线,不碰国有资产流失底线的前提下,多开绿灯,少踩刹车。”(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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