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累计减税2679亿元
专家建议消费税归地方补充其税源
2014-07-25     □记者 赵婧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税务总局24日通报了全国营改增试点情况,今年上半年因实施营改增减税851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85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466亿元。至此,营改增试点以来减税总规模已达2679亿元。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郭晓林表示,营改增试点效应明显,税制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有效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营改增为行业分工不断细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税收环境,促进了试点行业发展。

    2679亿的减税规模固然有释放改革红利的效应,不过地方税源短缺的隐忧也进一步浮现。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把消费税划归地方,是应对“营改增”后可能出现的地方税源不足的有效途径。

    “以2012年营业税为基数看,营业税不到16000亿元。如果全部改为增值税,按照25%归地方的比例算,地方能得4000亿元,比之前缴纳营业税还差12000亿元。”高培勇认为,应该把消费税改为地方税。他告诉记者:“2012年消费税收了9000多亿元,如果划归地方,那地方就只差2000亿至3000亿元的税收收入。”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此前也表示,考虑到改革后地方需要稳定的税收来源,深化财税改革相关的配套方案会把消费税改革作为重点。在征收上从生产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并改由地方征收,同时也会对税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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