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大牌”不是恃大而骄的理由
2014-07-25     □潘旭 来源:经济参考报

    那么多年里,福喜也好,欧喜也好,可能都想不到,身为那么多知名“洋快餐”的大牌供货商,会有5人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刑拘,可能更想不到的是,这或许仅是为自己所作所为承担结果的开始。

    说他们“可能想不到”,是因为在事发后面对媒体和执法人员的“幼稚行为”:堵门、拖延时间、不理会食药监人员出示执法证明……此类种种,只能让笔者联想到无证小作坊,国际大牌竟也玩这些“江湖把戏”。

    执行有“偏差”、告知存在“时间差”,这些辩词显然不能让人信服,除了一个“差”字还贴切,当然,是指公司的管理和对法律的理解。

    不可否认,我国现存的食品安全监管,难以做到监管人员死盯住每个生产、流通企业,企业自检变得尤为重要,原本应该是自检模范的大牌企业,又是“江湖把戏”,又有那么多的“差”,让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他们的自检会让人放心?

    一位食药监工作人员对笔者说,这件事就好比是“大堤掘开了一个口子”。他所指的是大牌供货商出事带来了大面积排查,光是快餐连锁店的名字就是一连串,还都是响当当的。笔者相信,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是,企业必须承担随之而来的后果。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管企业有多大,性质是如何。公众更是呼吁修订中的食品安全法应成为让违法者自危的严律峻法。

    其实在很多领域,在很多国家,都是用严厉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行为,但似乎很多国际大牌到了中国,这根神经就松了。三星违反反垄断法,苹果忽视中消协……如果认为来中国做生意,监管者会因为你大牌而疏于管理,那就错了。

    市场环境里的确存在不诚信行为,但这不应是国际大牌本土化的“榜样”和“借口”。合法的投资固然要保护,相反,恃大而骄的违法行为定会为市场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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